中式烹饪师证书等级划分标准表
1、本标准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旨在规范中式烹饪师的职业行为,提高烹饪技能水平,促进烹饪行业的发展。
2、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中式烹饪工作的人员,包括厨师、烹饪教师、烹饪管理人员等。
3、中式烹饪师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三个子等级,分别为:初级(低级)、中级(中级)和高级(高级)。
1、初级(低级)
(1)基本技能:熟练掌握中式烹饪的基本操作方法,能够独立完成简单的菜肴制作。
(2)知识技能:了解中式烹饪的基本理论知识,如食材的选择、加工、搭配等;熟悉中式菜系的特点和制作工艺。
(3)安全卫生: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关注食品安全,保证食品卫生。
2、中级(中级)
(1)基本技能:熟练掌握中式烹饪的各种操作方法,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菜肴制作。
(2)知识技能:具备较强的中式烹饪理论知识,能够灵活运用各种烹饪技巧;熟悉多种中式菜系的特点和制作工艺。
(3)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特长,开发新的菜品。
(4)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3、高级(高级)
(1)基本技能:熟练掌握中式烹饪的各种操作方法,能够独立完成高难度的菜肴制作。
(2)知识技能:具备丰富的中式烹饪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烹饪技巧;熟悉多种中式菜系的特点和制作工艺,具备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
(3)服务质量:具备较高的服务质量意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技巧。
(4)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中式烹饪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管理小型厨房的工作;具备一定的培训和指导能力。
1、证书颁发:符合本标准的人员,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中式烹饪师证书。
2、证书管理:各级别证书持有人应定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别证书持有人的信息应纳入国家职业技能信息库,以便进行统计和管理。
3、证书过期:各级别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参加考核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1、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