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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规章制度奖罚

餐厅服务员规章制度奖罚

总则

1、为了规范餐厅服务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厅内所有服务员。

3、服务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制度,尊重顾客,诚实守信,勤奋敬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时间与休息

1、服务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分为早班、中班、晚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时段由餐厅根据经营需要安排。

3、服务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应提前向领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4、服务员每月享有4天带薪休假,具体安排由餐厅根据经营状况确定。

仪容仪表

1、服务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着整洁、得体的职业装。

2、不得佩戴影响工作的饰品,如项链、手链、戒指等。

3、不得涂指甲油、染头发、化妆等,以免影响服务质量。

4、服务员应保持微笑,热情待客,使用文明用语。

工作态度与行为规范

1、服务员应认真听取顾客需求,主动为顾客提供帮助。

2、服务员应遵循“三个主动”原则:主动迎接顾客、主动为顾客点菜、主动关注顾客需求。

3、服务员应遵循“四个一样”原则:对顾客一样的热情、对顾客一样的耐心、对顾客一样的细心、对顾客一样的负责。

4、服务员应遵循“五个不准”原则:不准在工作中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闲聊、不准玩手机、不准私自吃东西。

5、服务员应遵守餐厅的各项规定,不得泄露顾客隐私,不得将顾客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6、服务员应在工作中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服务质量考核与奖惩

1、餐厅每月对服务员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仪容仪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2、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服务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良好等级的服务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或晋升机会,一般等级的服务员将接受培训或警告,较差等级的服务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解聘。

3、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4、服务员在工作中如有严重失职、违法犯罪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餐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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