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3、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具备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为来访者提供专业、耐心、细致的心理咨询服务。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适应心理咨询工作的需要。
6、自愿接受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考试科目和内容
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三个级别:初级、中级和高级,每个级别的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1、初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方法与技巧》、《心理测量与评估》等。
2、中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五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包括:《心理学原理与应用》、《心理咨询诊断与治疗》、《心理咨询案例分析》等。
3、高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八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包括:《心理咨询理论》、《心理咨询实践研究》、《心理咨询师职业伦理与规范》等。
证书颁发和管理
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心理咨询师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逾期需重新参加考试。
培训和继续教育
心理咨询师在职业生涯中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心理咨询师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为心理咨询师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
执业范围和条件
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等场所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为来访者提供专业、诚信、保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