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师证书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高级工)、企业培训师(二级/技师)、高级企业培训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和标准学时如下:
- 助理企业培训师: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 企业培训师: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 高级企业培训师:连续从事本职业20年以上,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