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3、具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心理评估和咨询能力;
4、自愿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接受培训和考核;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其他专业学历的申请人,应当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工作业绩。
1、具有2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2、未取得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应当参加培训课程,学习心理咨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在培训机构完成规定的学时数;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资质,学员完成培训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
2、能够运用心理学方法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具备一定的心理治疗能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学生、家长和教师建立良好的关系;
4、具备较强的自我调节和应对压力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权和尊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保守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3、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咨询为名进行欺诈或诱导行为;
4、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合作,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