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管理师证书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申报条件如下:
- 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1)取得相关职业1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1)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参加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参加中级正规培训,达既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2)拥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证书;(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者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应届生。
-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1)取得中级证书后,连续参加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中级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应届生;(3)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证书。
- 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1)取得高级证书后,连续参加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国家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力;(3)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