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自愿报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1、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2、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特点和需求;
3、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4、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实践经验要求
1、具有一定的老年人服务或管理工作经验;
2、参加过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的培训或学习;
3、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等。
其他要求
1、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简单的外文资料;
2、具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考试科目与合格标准
1、考试科目: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分别是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
2、合格标准: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需同时达到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获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证书颁发与管理
1、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
2、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持证人员需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以保持其专业水平的更新和发展;
3、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持证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取消其证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