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则
1、为了规范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工作,提高健身教练员的业务水平,保障健身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健身教练证体能测试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从事健身教练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健身教练员、私人健身教练员、团体操教练员等。
3、健身教练员在取得健身教练证后,应按照本条例进行体能测试,以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
4、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结果应作为评定其职业能力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合格的健身教练员,应予以培训或调整岗位。
体能测试项目与标准
5、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项目主要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协调性等方面,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1)力量测试:主要测试肌肉力量,包括卧推、深蹲、硬拉、引体向上、杠铃卷腹等项目,测试标准为达到相应的体重级别最大负荷的70%以上。
(2)速度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速度素质,包括短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等项目,测试标准为达到相应的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80%以上。
(3)耐力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心肺功能和抗疲劳能力,包括有氧运动如跑步机、动感单车等项目,以及无氧运动如举重、俯卧撑等项目,测试标准为达到相应的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80%以上。
(4)柔韧性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关节活动度和肌肉柔韧性,包括各种伸展运动如瑜伽、舞蹈等项目,测试标准为达到相应的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80%以上。
(5)协调性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神经-肌肉协调性和身体平衡能力,包括各种平衡器械如平衡板、波速球等项目,测试标准为达到相应的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80%以上。
体能测试方法与要求
6、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应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的场地进行,测试前应进行充分的热身活动。
7、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体育医学专家或者国家认可的体能测试机构进行,测试过程应记录详细的动作要领、成绩数据等信息。
8、健身教练员在参加体能测试时,应穿着舒适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遵守测试规则,不得弄虚作假。
9、健身教练员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结果与评价
10、健身教练员的体能测试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优秀: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协调性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应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80%以上。
(2)良好: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协调性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应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60%以上至80%以下。
(3)合格: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协调性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应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40%以上至60%以下。
(4)不合格:力量、速度、耐力、柔韧性、协调性各项指标均未达到相应年龄段和性别的最高成绩的40%以下。
体能培训与补测
11、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健身教练员,应组织其参加体能培训,并在培训合格后进行补测,培训周期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力量训练、有氧运动训练、柔韧性训练等。
12、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未参加体能培训的健身教练员,应视为不符合上岗条件,需重新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上岗。
附则
13、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健身教练证体能测试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