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制度,申报条件如下:
- 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400小时以上。
-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 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有1年健身教练实际工作经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