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与营养师专业相关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一定的营养学、食品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如在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营养相关的工作经历。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注册营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5年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7年的人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5年的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培训及考核要求
1、申请人需要参加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营养师培训课程,学习时间为6个月。
2、培训结束后,申请人需参加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营养师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3、通过考试后,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培训证书等,方可申请颁发营养师资格证书。
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颁发《营养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携带《营养师资格证书》到所在地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备案。
4、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备案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颁发《营养师执照》。
执照有效期及变更手续
1、《营养师执照》有效期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2、执照持有人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执照的有效性。
3、执照持有人如需变更个人信息或单位信息,需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执照注销及补办手续
1、执照持有人如因故无法继续从事营养相关工作,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注销执照。
2、执照持有人如遗失执照,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手续,补办手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遗失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