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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导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当于高中学历的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儿童发展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5、自愿报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专业条件
1、通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2、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3、熟悉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家长、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
5、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能够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
6、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关注家庭教育领域的新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其他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者,在报考时可适当加分;
2、在家庭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或者获得过相关奖项的,在报考时可适当加分;
3、具有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在报考时可适当加分。
报名程序
1、登录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缴纳报名费,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3、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
4、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5、体检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6、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7、考试成绩合格者,领取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与管理
1、考试成绩由国家教育部门统一评定,合格者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
2、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考核,方可继续使用;
3、家庭教育指导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证书为幌子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国家教育部门将依法处理,取消其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