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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家庭教育指导师证考试政策是为了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素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家庭教育指导师证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考试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家庭教育实践技能和家庭教育案例分析等方面。
考试对象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2、从事家庭教育工作满两年,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实践经验;
3、自愿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
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2、报名地点:珠海市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试内容: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家庭教育实践技能和家庭教育案例分析;
2、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考试时间:初级考试时间为2小时,中级和高级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合格标准
1、初级考试合格标准:总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20分;
2、中级考试合格标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30分;
3、高级考试合格标准:总分达到100分以上,其中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40分。
证书颁发与使用
1、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珠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3、证书持有人可以在珠海市范围内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也可以在其他地区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