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医伤科辩证法——形气辩证
主题词 形气辩证法 伤科 手法
一、形气辩证的由来和提出的必要性
《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气伤痛,形伤肿,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形气也。”这里为形气辩证法提出了原则性的症候表现和由来依据。
首先在伤科(不仅伤科)提出运用形气辩证法,就是因为:中医以作纲、六经、脏腑等辩证方法为常用,以上辩证法主要围绕内科疾病辩证:中医治疗伤科疾病,虽然历史悠久,效果颇好,但形成一套完整的辩证方法尚需整理研究、发展、提高。伤科是以形态学为特点的学科,同时又特别注意气机变化,不同于中医内科主论气化,在辩证用法中最能体现形态和气机并重这一特点,先从伤科辩证中提出来,将为中医标准化发展迈出一步,这对主论气机很少顾及形态,查无标准难作定论的中医显示理论体系将是一次填充,所以形气辩证法的提出是源于中医基础理论,并且又是现实中医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形气辩证的主要内容
中医治病“必求其本”,就是阴阳,阴为体,阳为用,阴阳即是形气,伤科病因是“力”,在力的作用下,产生的机械性损伤,其治疗方法,抛开内科因素,一为固定,一为活动(报多活血,逐瘀),因此伤科治疗的阴阳分属无非动静二字;疾病发生在人的身上,一身分属阴阳,只能是形、气。病因为力的作用,力的强度或轻或重,轻伤则及气,重伤则及形,反伤形者必然及气,但伤气者未必全都及形,因为这里有轻重之分。形与气,实为一体,形可分为皮肤、血脉、肌肉、筋腱、骨骼、脏腑、关窍等。气贯入每个部分,表现出各部的运动功能,因此形是有形状、触而感知、视而可见有物可查的;而气是看不见、摸不到,是在形体运动,感觉中辨其征候的。因此凡痛、痒、麻、木、冷、热、有力、无力、紧张、松弛……都是气的表现;而肿胀、凹陷、长出、短缩、青紫、淤血等等是形变的标志,这就是形气征候的基本内容。
三、形气辩证的临床意义
有了形气辩证法,进一步确定有部分皮脉股长筋骨脏腑关窍哪一部分的损伤,然后确定损伤的程度、性质,如果仅为伤气,单纯调理气机即可使伤痛恢复,比如腰肌扭伤疼痛,无小关节紊乱,仅为肌肉张力高,便可点按手部腰痛点,可以立即消除疼痛,这就是气伤用远调的规律。其道理在于,受力部位气实气结,而相应来受挫扭的部分,便虚,点穴或针刺,立即及气,刺处变实,经气调平而康复,此时如果点按受伤部分,只能加剧疼痛,这就犯实实之戒,如果腰部小关节扭错疼痛,仅用腰痛点,绝无治疗的可能,必须整复,使关节复正,痛可自止。局部的治疗则是伤形的治疗原则,骨折脱位等伤形必须局部整复,在远位治疗必然无效,如果形者俱伤,必先在局部正形,然后远端调气;先伤气后及形者,必先调气,然后正形。
形伤作局部处理是无异议的。唯气伤当分虚实、急缓、标本,不仅是远端取穴。调气法当分辨各部分气机变化,比如血脉不通而致麻木者,必判血脉,本为形伤,当瘀处刺血,其标为气伤,当刺麻木局部,得气麻自消。凡麻木者,其本皆瘀阻多实,其标皆虚。痛者皆实,唯久痛、绵绵疼而痛多虚。痒者暴痒为实,微痒为虚。实则远取,虚则局部取。此是气伤取法规律。
综上所述,形气辩证法,是解决伤科手法治疗规律的理论基础。